開車陋習 危害安全
對于交通事故,不少開車的司機朋友都曾目擊或是經歷過。相信對于任何一個人而言,哪怕事故中沒有出現人員傷亡,那么車輛損失、保險理賠、誤工也是極為麻煩的事。
陋習一 開車接電話
按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,有撥打、接聽手提電話、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駕駛人,對其一次性采取扣2分的懲罰。關于用耳機接聽電話,法規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。但是,根據專家的研究和實際駕駛經驗,就算用耳機接電話,也會嚴重地分散注意力。因此,為安全著想,交警部門不提倡這種做法。
陋習二 邊開車邊喝水
開車時仰頭喝水必然產生視覺盲區,容易造成追尾等交通事故,非常危險。道法及相關法規規定,駕駛車輛時吸煙、飲食、使用電話、翻閱書報資料、觀看電視等妨礙交通安全的,都屬于違法行為。
陋習三 車內掛飾物
不少車主都知道車內不能懸掛飾物,可是很多人還是堅持認為掛小飾品無妨。交警解釋:按規定,駕駛機動車時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。因為懸掛在前窗、后窗或側窗的飾物,有可能擋住駕駛員透過車前左右后視鏡、前窗中部后視鏡(需要透過后窗)觀看路況的視線。此限制還包括透視率較差的防曬膜、窗簾等物。(《安全管理網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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